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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26日針對「偵查中閱卷權」法律議題召開公聽會,時代力量黨團主張修法擴張偵查中律師閱卷權,形同將卷證全攤開;檢察官協會今天表示,如果偵查中被告有全面閱卷權,將造成偵查崩盤,呼籲法務部審慎因應。檢協會指出,現制對被告偵查中防禦權的保障已經足夠,部分立委所提出的修正案內容,嚴重影響檢察官核心職權的執行。檢協會指出,部分立委所提修法草案,誤解了大法官737號解釋意旨,如果依據立委修法草案即一經訊問被告就需給予閱卷權,形同完全放棄偵查不公開。檢協會指出,對有集團性、隱密性、長期性的貪汙、毒品、金融、組織等類型犯罪,如果全面准許被告或辯護人在偵查中檢閱、抄錄、攝影卷證,極可影響偵辦方向、洩漏偵辦進度以及製造串證的可能性,讓偵查寸步難行。檢協會表示,草案中另擬定無辯護人的被告,得請求檢察官交付卷宗影本,但現制下,檢察官需與警調單位共用24小時,如何在有限時間內完成偵訊、調查證據並影印卷宗交付被告,有很大問題,且實務上人力也有短缺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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